可以保留2年。

保留户口、档案在校有半年和两年之分。毕业离校时仍未找到工作者,可向学校提交申请,将户口、档案保留至当年年底保留半年后,经个人努力和院系推荐等途径仍找不到工作,实在无业可就者,可提出将户、档保留在校两年的申请,审批通过后,可继续保留户、档在校至毕业离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