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的九月十九日,首批十大“中国驰名商标”诞生,它们是:茅台(酒)、凤凰(自行车)、青岛(啤酒)、琴岛-利勃海尔(电冰箱)、中华(香烟)、北极星(钟表)、永久(自行车)、霞飞(化妆品)、五粮液(酒)、泸州(酒)。

那一年,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支持下,由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社和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举办的首届“中国驰名商标”消费者评选活动中,全国三百多家企业的三百三十七个商标参加了评选,全国近八万名消费者参加了投票。

经过消费者历时八个多月的评选,共一百二十四枚商标获“中国驰名商标”提名奖,最后十家企业获得了首批十大“中国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