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布7条具体举措,支持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津稳定就业。一是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

二是对春节期间在津参加就业见习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按照每人300元标准再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留津见习生活费补贴。

三是对春节期间开班并完成职业技能培训的,均按照目录补贴标准的120%给予企业培训费补贴,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生活费补贴。

四是为外地员工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五是明确企业要依法支付加班费和安排轮休。六是积极化解劳资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七是方便企业、精简要件、压缩时限,对外地员工留津情况采取承诺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