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毕业后可以去当兵。(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符合条件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现役干部子女优先征集。

身体条件:

身高:160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5以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5以上。

女兵资助标准及年限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