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省份的高考报考条件可能略有差异,但大体要求相同。

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本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具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具备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备贫困地区专项生报考资格:

考生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必须在国家划定的本省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简称贫困地区)。

(二)流入本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学生(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除外)。

具备高中同等学历的中职生,除可参加普通高考外,中职生还可通过对口入学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基本途径升入高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学习。

对口升学招生是指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主要考试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达到一定分数线后,由本省自行选录。有专科、本科两种选择。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一般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在本省院校中实施招生,天津市和山东省以春季高考的形式进行对口升学招生。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由经批准单独招生院校自主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录取。作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经单独招生录取确认后,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高等学校附属的中职部、技工学校等统一称为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按办学性质分为公办和民办两大类按学校隶属分为教育系统职业学校含省属、市属和区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技工学校含省属技工学校和市属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