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上海的社会保险险种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比如“综保”、“镇保”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企业开始缴纳“三险”、“五险”,原先的“农保”转变成“城乡居保”,形成了新的“职保+城乡居保”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2016年开始,“职保”不再区分户籍,统一缴纳“五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员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或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本着适度拉开差距的原则,社保部门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