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缴,按照我市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规定,具有本市户口,有缴费年限的人员中,对有实际缴费记录的,可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以个人身份接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参接续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