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本市户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外来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缴纳比例为20%

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2%,个人8%

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2014年12月联合发文,采取逐步提高的办法,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此后再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一、厦门本市市民社保缴纳比例如下:

(最低基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即3357*0.6=2014.2)

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4%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8% 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2% 个人缴纳比例:1%

4、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5、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以职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