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摩托车交强险实际上就是原来的摩托车第三者责任险,只是名称改变了。为了保障摩托车车主,现在将摩托车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性缴纳的保险,保护对象没有改变,依然是事故时的第三方,保险金额与之前的也是差不多。

如果摩托车车主认为它的保障范围不够全面,还可以考虑下其他商业保险,如盗抢险、自燃险或者其他意外伤害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