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按照湖北省政府办【2010】87号文件规定,每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九个档次,即以上年度十堰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计算的九个标准。

2、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按照缴费上年度在岗平均工资60%的10%确定缴费标准,其中困难缴费人员按照6.2%确定(不配置个人账户)。

●哪些自由职业者可以缴纳社保

拥有十堰市城镇户口或者本人为外地人但配偶拥有十堰市户籍。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从事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

注:外来配偶的定义应该是本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且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为城镇户籍的外省市户籍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