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2、由所在学校统一协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3、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线上办理(“穗好办”App)或现场办理(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广州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按要求申报个人银行缴费账户,续保人员也需同步确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申报情况。

4、纳入广州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向广州市户籍所在地或者广州市居住地街道(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个人无需缴费,由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