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条件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本人从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2、申请材料

退休申请书、《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在职转退休职工个人帐户确认表》、职工本人档案

3、办理程序

①从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或档案托管部门提交书面退休申请书

②企业或档案托管部门的经办人员要初步审查,认为其基本符合退休条件,为其填写《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职)审批表》(以下简称《退休表》)四份,并要求申请退休人员逐份签字或盖章

③经办人员携带《退休表》及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县(市)养老中心办理在职转退休和个人帐户认定,经对养老中心提供的《在职转退休职工个人帐户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上的数据核对后,交申请退休人员签定

④经办人员携带申请退休人员档案、《退休表》、《确认表》报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审批

⑤经办人员携带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的《退休表》、养老中心提供的《确认表》及相关材料到养老中心核定基本养老金。

4、审批、送达时限

每周一、二、四全天,周五上午,即来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