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5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可对2020年1月至今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错过时间就不能补缴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要求,为减轻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压力,允许缴费确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在2021年12月15日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可先登录“新疆智慧人社”APP或“昌吉州社保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情况。如果存在中断缴费情况,可尽快完成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即3681元/月至19593元/月之间进行选择。缴费额按照参保人员选定缴费基数标准的20%计算,金额为736.2元/月至3918.6元/月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员在2020年中断缴费,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昌吉市便民服务中心社保专柜重新推送参保信息,再登录“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进行补缴。今年中断缴费的,可直接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补缴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