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该决定明确指出,试点征税对象为居住用房,但农村住宅不在试点范畴。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由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政府制定具体 实施细则。授权试点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