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乡市生育保险报销

参保人员须办理非选定医院急诊、急救及转诊、转院,市医保中心全月办理手续办理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补贴报销、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及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的,由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在参保职工异地就医前和分娩、流产、引产后3个月内持相关资料于每月的1-20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手续。

二、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如果需要用生育保险进行报销,参保的人员需要去规定的级别医院去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果是一些私人诊所肯定不可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