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国从1996年才逐步建立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自本决定实施起2年内,应主动办理参保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时间以不影响个人账户建立为前提,不得早于1996年1月1日,1996年以后成立的单位从成立之时起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