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为按月取得的生活补贴(不低于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比例按照本市规定缴纳(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