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申报条件及资料。

二、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

三、登录申报系统。

四、个人信息核实。

五、申报表打印。

六、缴费单打印。

七、个人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