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一)非就业居民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

(2)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和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中的大龄人员。

(3)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

(二)学生少儿

(4)在本市教育部门注册备案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所有就读的学生、儿童,可通过就读机构直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流动人口子女(0-7周岁)未在本市教育部门注册备案的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需通过新市民积分管理,取得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资格的可以参保(以下简称新市民子女)。

(5)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

(三)大学生

(6)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以及在外地大学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以下简称大学生)。

对于持1年以上居住证并在本市从事种、养殖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再新增参保,上个医保年度已参保的可继续参保,一旦断保,不再纳入参保范围。

参保方式

(1)非就业居民:如果2021年度已经在村(社区)参保且全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缴费,无需到所在村(社区)申报。如果2022年度首次参保或所在村(社区)有补贴的参保人员,需先去所在村(社区)申报。

(2)学生少儿:除外国籍学生少儿需先至学校所在区(镇)的医保经办机构做参保申报外,其他学生少儿无需办理参保申报,可以直接缴费。

(3)新市民子女: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新市民子女无需办理参保申报,可以直接缴费。

(4)大学生: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向所在高校申报参保,在外地大学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向户籍所在村(社区)申报(需携带学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