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纳16%,个人缴纳8%

失业保险:公司缴纳0.6%,个人缴纳0.4%

工伤保险:公司按行业确定的基准费率缴费,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公司缴纳0.8%,个人不缴纳

医疗保险:公司支付6.5%,个人支付2%。

2、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工资上下限分别为2019年全省城镇单位全部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5%。(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工资上下限分别为2019年全省城镇单位全部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2)个人。

2020年成都市个人社保缴费以医保4%为基数,养老保险缴费以20%为基数。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个档次。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其次分别为80%和60%,最低为40%。

2020年成都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019年城镇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55%,即2697元。

2020年,成都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019年全省所有城镇单位全部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3236元

二、成都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1、参保人在成都按规定建立社会保障关系并缴费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应向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2、成都市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受理,并向原社保关系所在地提供相关资料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向申请人或被保险人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会保障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部转移接续手续。

4、成都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原社保经办机构划转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应完成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