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城镇职工是从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颁布实施时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四川省成都市的用人单位是从1999年开始为员工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简称“五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