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村(社区)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职工:

1、企业人员:填报《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一式三份)及持磁盘进行办理,并提交增减变动涉及的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佛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并带市人社局的《新进人员工资审批表》以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灵活就业人员:

1、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两份

2、户口簿原件和本人页复印件两份

3、参保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