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报销三大部分。

门诊报销: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住院报销: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