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外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持有参保地发放、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办妥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且就医地为苏州市区的人员,到苏后需持本人参保地发放的符合跨省异地就医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和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至就近的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接收手续。

而后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苏州市区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直接划卡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