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不慎遗失或损坏医保卡时,应及时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若医保卡在挂失前被冒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参保人员在医保卡挂失期间发生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医保中心不予结算。

如果参保人在医保卡丢失期间,因急诊或急救需住院,医保中心也可以特事特办,协助参保人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患者或家属应向医院声明患者为参保人员,并及时与医保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