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学年集中参保收费时间(即9月1—30日)的续保人员,可向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上学年参保凭证(有效医疗证或收/缴费凭证等),经区基金办审核同意并进行续保登记后,于登记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通过付费通缴费续保,过时须重新办理申请补缴手续。

参保缴费后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待遇,等待期内及之前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