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预挂失。社保卡挂失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口头挂失,一种为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可以持居民

身份证

户口簿

原件

,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拨打

发卡银行

服务电话或12333电话挂失等多种渠道办理,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时,持卡人应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电话挂失后,持卡人应在3个

工作日

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副本)原件到卡中心服务网点或代理服务机构

网点

办理正式书面挂失。逾期未办理书面挂失的,卡中心将自动解除失卡挂失状态。

第二步:补新卡。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

被委托人

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如果在补卡期间生病,则可拿着《领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

处方

明细、收费

单据

,按手工流程报销。

第三步:领新卡。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