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卡:办理书面挂失后,可申请补卡。补卡周期为7天,领卡时须本人凭身份证和业务回执。

特别提示:补卡后,社会保障•市民卡相关功能即行恢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银行账户资金自动转入新卡,电子钱包遗失不补。

2、换卡:坏卡换卡:若社会保障•市民卡无法正常使用,经市或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鉴定确系损坏的,可申请换卡,旧卡即行收回。

信息变更换卡:若需变更个人信息(姓名、社会保障卡号码等),须先至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再凭身份证和原卡至市或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换卡业务。

特别提示:申请换卡7天后即可领取新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银行账户资金自动转入新卡。电子钱包余额需至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柜面办理账户转值。

领卡时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办理回执到当时网点领卡,代领须同时带上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