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早在2009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即广州人在江门买房,也可向江门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等。2013年5月这一协议到期,虽然没有续约,但据悉各地在额度充足的情况下仍能实现互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