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区公积金提取政策不同。

以上海市为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