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购房合同等材料

3、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