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需要公积金中心出具加盖印章的个人缴存基本情况证明。

所需资料:

缴存职工本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到分中心、管理部缴存业务柜台,由初审柜员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部缴存业务柜台。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