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双休,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