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租房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注: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或建行智慧柜员机(STM)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租房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