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且没有自有房屋并需要租住商品住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1、支付房租公积金提取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3、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上次办理提取业务至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间的时段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提取次数

1、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

2、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自2014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