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中心已接入住建部转移接续平台的,个人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支付宝、省直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直接办理,身份认证通过之后填报转出地、原工作单位、原个人公积金账号、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审核之后由本中心发送转入联系函至对方中心。

柜台办理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办理转入手续。

温馨提示

须在我中心已设立公积金账户,除杭州市公积金中心以外的中心有封存时限要求,具体参照各中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