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的业务可以取消。

公积金提取可以取消如下业务:

一、取消大病提取业务。缴存职工本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不再接受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亲属提取的具有户籍的公积金业务。

二、取消从公积金业务中支付子女的大学学费。如果一个孩子被一所学院或大学录取,由于家庭生活困难而无法支付学费,他或她将不再接受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