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超过年缴公积金总额(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同时不可超过年房租总额。

购房提取公积金,公积金首次可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留10元保留账户用),可约定后续按月/季度/半年/一年的频率支取。夫妻双方的累计支取额不可超过购房总额。

购房提取总额达到提取上限后,如果家庭有其他购房信息,可以提供新的提取资料追加公积金提取额度。

如果夫妻双方本人额度不够用,对方额度富余(初次办理时一般按照各自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拆分),需要转让额度时,到财务处综合科(办公楼124房间)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