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要求企业应当在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本汇缴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计算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全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计算。

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4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