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已年满18周岁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照自愿的原则主动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2、根据有关规定,已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的,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公积金可转移至新录用单位继续缴存。

3、不可以在两个城市同时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