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可以领失业金。

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