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变更还款年限。

自2009年12月30日起,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可根据个人意愿调整贷款年限。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以根据个人的偿贷能力,通过变更贷款期限,获得比较适宜的月还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年限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2、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3、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