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相关内容如下:各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核准予提取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公积金达人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得出如下结论:经办银行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会于当日审核完已提交的提取材料,如审核无误的情况下,自柜台受理业务第二天起,三个工作日后提取款项到账。如未到账,请及时与单位经办人或管理部联系查询。

如办理的业务属于特殊业务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则到账时间可能延迟几日,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