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且在本公积金年度还未调整过缴存比例,可办理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缴存比例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