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您总房价超过20万,您可以把公积金余额20万全部提取(取到百位数)。 但如果您(及其配偶)其中一人在我市办理过两次(含)以上公积金贷款(抵押类)的,且家庭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套数认定以房屋登记机构的房产信息为准,包括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等),再次购房时,此人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