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有正常缴存账户后,您本人到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向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账户接受函。您本人持账户接受函至广州中心办理转移手续,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收到转移资金后为您办理资金入账汇缴,转移完毕。

鉴于您先前因工作调动至广州,原有的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如您此次调回长沙工作单位是先前单位,可让单位为您办理账户启封后正常缴存,账户启封后,您可向长沙中心申请出具账户接受函,前往广州办理转移。如您此次回长沙工作单位不是原单位,待长沙的新单位为您开立新账户后(并办理合并原有旧账户手续),再申请办理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