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