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补贴是政府给边境困难群众的专项财政补贴,每个月大概一百多点,为加强对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边境定居补助资金的发放,将对进一步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加快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确保每一户中越边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加快沿边一线群众脱贫致富进度,逐步跟上全县发展步伐,最终实现兴边、富民、睦邻的目标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