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地区牧民皆可享受。我国在全国率先建立边民补贴制度,实施“普惠性”与“工作制”相结合的边民补助政策,2016年落实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1.94亿元,增加边民收入,改善边境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激发边境地区农牧民参与边境管控的积极性、主动性。

2017年自治区财政统筹整合资金60亿元,支持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兴边富民行动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