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明单位三年评选一次。

每三年申请一次,包括新申请和保级两种。申请后一年半进行中期考核一次,第三年末总考核一次。通过两次考核按分数决定是否申请成功或保级成功。成功的有效期三年,不成功的下届继续申请。